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的基本步骤
一、领导决策与准备
(1)管理者的承诺
国家对能源管理工作越来重视,各省市已将节能减排的任务分配到了重点用能单位,面对繁重的节能任务,很多重点用能单位的最高管理者亲自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这对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是非常有利的。但节约能源这一责任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仅仅靠方针目标是不够的,管理者的承诺对于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至关重要,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应该是始于管理承诺。最高管理者应对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做出承诺,包括贯彻执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将能源方针目标作为企业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传达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增强全员节能意识,进行管理评审和配备适宜资源。并由最高管理者明确本企业导入能源管理体系的意图和应用范围。
(2)任命管理者代表
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各个方面的工作,本体系要求最高管理者应任命一个管理者代表来负责体系的管理工作,管理者代表有如下职责:确保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协助最高管理者建立、实施和保持能源管理体系;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负责与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外部联系,故管理者代表应是企业中具有相当级别的管理者,建议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3)提供资源
最高管理者应授权管理者代表组建一个机构或班子来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其初期的任务是进行初始能源评审,以及建立体系后的日常工作。能源管理机构的设置,以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能源管理委员会,或节能小组。
最高管理者还需要为体系的建立和保持提供其他资源,如时间、办公条件、信息、资金、人力等,特别应保证充分的资金来用于管理方案的实施。
二、范围界定
对于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而言,其管理的对象是企业的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的能源因素,因此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宜是一个覆盖企业的所有过程、产品和服务,并涉及组织职责和权限、现场区域、地理边界等要素的集合,通常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综合考虑以下方面。
(1)企业的活动范围
企业的活动范围即企业的活动领域,包括与企业的产品实现和服务提供有关的活动,包括管理活动(如办公场所和办公车辆)、产品和服务实现活动(电气运行、维修车间、公用工程)和生活活动(职工食堂、浴室等)等。
(2)企业的管理权限范围
管理权限范围即已确定的企业的职责和权限界限,包括承担企业活动职能并处于一定区域的企业单元,如各职能部门、岗位以及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如项目工程部等。通常该权限范围还应符合法律法规中已明确界定其责任的许可范围。当企业的体系范围所覆盖的活动与其他企业存在管理上的接口时,如集团公司与下属矿厂存在管理接口的项目时,必要时,应明确组织职责的输入与输出的界限。
虽然能源管理体系管理的是企业本身的能源消耗,但企业的能源供应商会对企业的能源消耗产生影响,因此,应包含在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内;至于承包商,如果对企业的能源消耗有直接影响,也应包含在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内。
(3)企业的现场区域和地理边界
企业的现场区域和地理边界即在企业管理控制下进行活动的所有场所,该场所可能是固定场所、临时场所和流动场所。包括,如:
① 生产、动力现场;
② 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贮存场所;
③ 企业所需的设备和各类基础设施所处的位置和现场;
④ 企业管理权限所及的责任边界或接口;
⑤ 服务涉及场所的地域范围;
⑥ 与能源因素相关的控制边界;
⑦ 企业统一管辖下从事相似活动的多个场所。
(4)法律法规的要求
适用于煤炭行业的能源法律法规要求覆盖企业的活动、人员、各类设施、设备、现场区域等各个方面。在确定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到源自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以确定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在确保企业的合规性方面的有效性。
(5)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范围
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可能涵盖一个或多个产品和服务,在确定范围时,通常要考虑不同产品和服务及其与之相关的能源因素,当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实现活动中的能源因素相互关联且不可分时,应防止将与某些产品和服务提供相关的活动剥离在范围之外,如在企业辖区内同处于一个供应系统或辅助系统下的各类产品和服务的实现活动。
(6)财务边界和运行边界
为了以清晰、可验证和长期一致的方式统计能源消耗,企业应详细分析其经营状况以确定和财务会计边界一致的范围。企业边界确定后,再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边界。企业应识别确定的企业边界覆盖下的导致能源消耗的所有活动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