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5年3月公布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报标准化管理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实质上是让政府、消费者、社会及时有效地了解产品质量的真实状况,实现对产品标准的知情权、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产品标准的良好局面。
我国施行了20多年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为何要改为企业自我“声明制”
1、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简政放权:实施企业产品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代替标准备案制度,能够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简政放权,在形式上大大压缩了企业的备案文件数量、程序以及时间,方便了企业。缩短了企业产品投入市场的周期,减轻公司负担。
2、提升标准质量、产品质量的需要:实施企业产品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要接受政府、消费者、社会的监督,这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标准质量和产品质量。
3、明确责任主体的需要:作为企业产品标准声明和公开的发起者和实施者,也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不仅对公开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也对产品质量负责。避免了现行制度下责任不清的情况。
4、建立企业诚信体系的需要:实施企业产品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增强了企业产品标准的实效性,保障了消费者知情权,便于政府掌握企业产品标准信息,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奠定基础。
对于大陆机电而言,实施企业产品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对于提高大陆机电企业产品质量;缩短企业产品投入市场的周期,减轻公司负担;提升企业诚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陆机电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有:
Q/DL.J/A.03-0016-2015《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