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全过程服务
合同签署后,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设计、项目融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运行保养和维护、节能量测量与验证、人员培训、节能效果保证等全过程服务。
节能量测量与验证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同测量和验证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是否达到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以便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
申请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
节能服务公司可根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和《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向项目所在地的节能主管部门申请财政奖励资金。
节能服务公司可根据《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和《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税务优惠政策。
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时,应及时关注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
用能单位选择与评价
优先选择具有节能效果好、投资回收期短、能发挥节能服务公司优势的项目的用能单位。
优先选择具有延伸开展业务机会的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可获得更多项目,降低市场开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