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同意《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19年,国有企业将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供电、供水、供热和物业管理承担相关费用。据介绍,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从2012年以来,先后有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辽宁、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等10省(市)开展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意见内容,2016年,将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并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分离移交工作执行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保证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可以预见,该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能源服务快速发展。在供水、供电、供暖领域将存在一定的项目机会,尤其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及合同节水管理将有机会大展宏图,建议从事这方面的节能服务公司多加关注。